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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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
國家機關事物管理局節能司
2018年7月20日
目錄
第一章 總體要求
為規范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建設,確保質量,提高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分布式發電暫行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1) 以確保安全為前提,堅持因地制宜、經濟有效的原則。
2)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建設,除應符合本指南外,還應滿足現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指南共由七部分構成:總則、設計要求、設備技術要求、施工要求、驗收要求、運行與維護要求和光伏發電系統現場安全管理。旨在針對在公共機構建筑或附屬物上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提出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給出具體技術細節規定所參照的技術要求和適用標準。
1.2基本要求
本指南重點關注光伏發電系統的性能保證、性能評價、設計要求、施工要求、安全管理、持續性運維能力等領域。
光伏發電系統性能及質量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技術要求。
光伏發電系統所采用的設備與產品、輔材輔料、備品備件,均應符合最新修訂的國家標準(GB)、行業標準和IEC標準。光伏發電系統的設計、結構、性能、安裝、試驗、調試及現場服務和技術服務均需滿足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光伏發電系統采用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要設備應采用具備國家認監委認可的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產品認證報告的產品,并取得設備原廠的全壽命周期質量保證承諾;供應商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鼓勵采用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先進技術產品。
1)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
2) 施工單位需有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經驗,無重大質量事故和投訴。
3)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 具有豐富的光伏電站/系統施工、遠程平臺化監測管理和運行維護經驗,并具有足夠的專業人員、機械設備和加工能力投入于有關項目。
5) 光伏發電系統運維服務單位應具有集控平臺運維與現場運維團隊;在安全、質量方面業績優良。
6) 光伏發電系統運維服務單位采用的集控平臺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獲得國家保密機構出具的涉密信息系統產品資質。
7) 優先選用承建過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且項目運行狀況完好的單位。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設計除應符合本章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相關規范要求:
《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50795—2012)
《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2012)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范》(JGJ/T264-2012)
《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設計規范》(GBT50866-2013)
《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GBT29319-2012)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10)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2015)
本指南包含的設計范圍包括光伏發電系統的所有設計工作,按設計階段分為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設計。
設計內容包括光伏發電系統的所有電力生產設施及輔助設施的設備選型、布置及安裝,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說明安裝工藝和方法及必要的零配件和工程輔料清單。
上述“電力生產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支架,支架基礎,電纜,逆變器,變壓器,直流及交流匯流箱,橋架,各種管路,變配電工程,升壓站(開關站)一、二次設備及必要的改造設備。
上述“輔助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設施,防雷設施,安全保護設施,照明系統,運維設施,消防設施及標識系統。
1) 光伏發電系統設計應綜合考慮建筑物屋頂條件,日照條件、現場周圍環境,項目所在地的遮蔽情況、安裝和運輸條件等因素,并應滿足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環保、美觀、便于安裝和維護的要求。
2) 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在滿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應優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3) 光伏發電系統現場建議裝設太陽能輻射現場觀測裝置。
4) 光伏發電系統輸出電力的電能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5) 接入公共機構用電網絡的光伏發電系統應安裝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管機構認可的電能計量裝置。
6)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需要通過安全的通訊鏈路上傳發電量等數據。
7) 建筑物上安裝的光伏發電系統,不得降低相鄰建筑物的日照標準。
8)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光伏發電系統,必須進行建筑物結構和電氣的安全復核,并應滿足建筑結構及電氣的安全性要求。
依據國家有關消防條例、規范進行設計,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消防系統的設置以加強自身防范力量為主,立足于自救,同時與消防部門聯防,做到“防患于未然”,從積極的方面預防火災的發生及蔓延。變電站內電氣設備較多,消防設計的重點是防止電氣火災。
光伏發電系統占用區域的建筑物內滅火器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10)的有關規定配置。對設有電氣儀表設備的房間(如高低壓配電室等),考慮采用移動式氣體滅火器作為主要滅火手段。
針對公共機構光伏發電系統需要進行項目火災危險性分析:
1) 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的火災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有匯流箱、逆變器、蓄電池、連接器、配電柜及變壓器等易發生電氣火災,尤其應做好因直流故障電弧造成的火災防范。為避免直流故障電弧,設計中應選擇具有防直流拉弧的電弧保護裝置和10秒內快速關斷功能的智能型電氣設備。
2) 為保證消防供電的安全性和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消防水泵、火災報警、火災應急照明應按Ⅱ類負荷供電,光伏發電站主控室、配電裝置室應設置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電站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10)的要求設置滅火器。
3) 電纜防火措施,選用C類或C類以上的阻燃電纜。并且對管道、電纜穿過屋頂電站的隔墻、樓板的孔洞、縫隙應采用難燃材料或不燃材料進行嚴密封堵,防止電纜著火后互相蔓延。
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要設備應采用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檢測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鼓勵采用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先進技術產品。
1) 支架材料可以選用高強度鋁合金或結構鋼。種類牌號應符合圖紙要求,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2) 焊接材料應與被焊接金屬的性能相匹配,并應符合《非合金鋼及細晶粒鋼焊條》(GB/T5117-2012)、《熱強鋼焊條》(GB/T5118-2012)的規定。所有支架均須全部在工廠內加工完成,不允許在項目現場制作加工。
3) 鋼構件須進行表面處理,除銹方法和除銹等級須符合《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GB8923-2011)的相關規定。
4) 支架構件制作經質量檢驗合格后,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對構件進行熱浸鋅涂裝防腐,確保支架防腐蝕涂層滿足25年防腐要求;運輸到場后,如運輸中產生構件的非連接部位及焊接或局部防腐破損部位應進行防腐處理,處理部位防腐能力應滿足設計要求。
5) 鋁合金構件的防腐鋁合金型材采用陽極氧化、電泳涂漆、粉末噴涂、氟碳漆噴涂進行表面處理時,應符合《鋁合金建筑性型材》(GB5237-2008)的規定,表面處理層的厚度應滿足國標要求。
6) 鋼結構支架均采用熱浸鍍鋅涂層,熱浸鍍鋅工藝須符合《金屬覆蓋層鋼鐵制件熱浸鍍鋅層技術要求及實驗方法》(GB/T13912-2002)的相關要求。
7) 金屬支架應有連接防雷設施的連接點,非金屬支架應配置金屬材料作為防雷設施,并應與光伏組件和建筑防雷設施有可靠的連接。
8) 鍍鋅鋼支架,支架螺栓材料只能采用熱鍍鋅鋼螺栓或不銹鋼螺栓二者之一。螺栓等級,強度符合圖紙要求。
9) 緊固件機械性能滿足:《螺栓螺釘和螺柱》(GB/T3098.1-2010),《螺母和粗牙螺紋》(GB/T3098.2-2015)
10) 熱鍍鋅緊固件涂層滿足國標《緊固件熱浸鍍鋅層》(GB/T5267.3-2008)要求。
11) 鋁合金支架的緊固件材料應選用SS304或SS316不銹鋼。
12) 如果支架上使用非金屬材料,材料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6-2014)關于防火性能的要求。
滿足《光伏發電站匯流箱技術要求》(GB/T34936-2017)相關要求。
1) 應滿足《電纜在火焰條件下的燃燒實驗方法》(GB/T18380.3-2001)的阻燃要求。
2) 應具有耐高溫、耐油、高強度亞硫酸鹽漬土腐蝕、耐酸堿及腐蝕性氣體、防水等特性,高溫環境電氣性能穩定,載流量大,抗老化性優越,使用壽命長。
3) 線纜還參照以下國家與行業標準
《電纜機械物理性能與實驗方法》(GB2951-2008)
《電纜外護層》(GB2952.1-2008)
《電工圓銅線》(GB3953-2009)
《電工圓鋁線》(GB3955-2009)
《電力電纜銅、鋁導電線芯》(GB3957-1983)
《電線電纜識別標志方法》(GB6995.3-2008)
《數值修約規則》(GB8170-2008)
《阻燃電纜燃燒試驗方法》(GB12666-2008)
1) 電纜橋架加工成形后,斷面形狀應端正,無彎曲、扭曲、裂紋、邊沿毛刺等缺陷。
2) 電纜橋架的走線槽應光滑、平整,無損傷電纜絕緣的凸起和尖角。
3) 電纜橋架橫檔:梯級式電纜橋架橫檔中心距不應大于300mm;橫檔的寬度不應小于30mm。
4) 板材應符合《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GB/T912-2008)、《碳素結構鋼冷軋薄鋼板及鋼帶》(GB/T11253-2007)中有關規定。
5) 螺栓、螺母、平墊、彈墊應分別符合《六角頭螺栓》(GB/T5780-2016)、《六角螺母》(GB/T6170-2015)、《平墊圈A級》(GB/T97.1-2016)、《標準型彈簧墊圈》(GB/T93-1987)的規定。
6) 非金屬橋架應采用阻燃或燃燒時無明火材料。
7) 不銹鋼,碳鋼質電纜橋架允許最小板材厚度不低于國家標準
8) 蓋板的板厚可以按托盤板厚選低一個等級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現場需配備數據采集設備,并安裝數據采集系統來完成數據的采集和上傳,采集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數據采集系統應符合IEC61724-1(2017)的技術要求;
2) 光伏發電系統的現場數據采集方案應符合電網公司規定。
3) 數據采集設備必須滿足數據采集、處理、發送和命令接收并具有緩存功能,可實現斷點續傳功能。
4) 數據采集設備必須保證數據的可靠性、完整性以及數據的可追溯性。
5) 數據采集設備需具備與匯流箱、電表、逆變器、遠動裝置等設備的通訊功能,可實現接口轉換、規約轉換。
6) 數據采集設備采集數據的傳輸缺失率不能超過千分之五,對現場設備的數據采集周期應不大于3秒,對現場數據傳輸到遠程數據中心的每次數據發送周期為1-5分鐘。
7) 數據采集設備具備有線網絡/WIFI/4G等通訊功能,數據上傳時必須采用加密算法進行身份認證。
8) 數據采集設備能夠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現場存在多個廠家設備、監控系統共存的情況下獲取數據進行傳輸。
9) 數據采集設備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現場接入設備應能夠7 × 24小時不間斷的在-30~80 ℃寬溫條件下正常工作。
10) 光伏發電系統的現場數據采集方案需要覆蓋主計量表與副計量表,采集數據應包括:光伏發電系統發電量、光伏發電系統上網電量、光伏發電系統所在或相聯建筑的總耗電量。
1) 電站現場環境參數數據:實時采集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現場的環境溫度、風向風速、輻照、光伏組件背板溫度等環境數據。
2) 逆變器數據:包括但不限于直流電壓、直流電流、直流功率、交流電壓、交流電流、逆變器內溫度、時鐘、頻率、功率因數、當前發電功率、日發電量、累計發電量、累計CO2減排量、電網電壓過高、電網電壓過低、電網頻率過高、電網頻率過低、直流電壓過高、直流電壓過低、逆變器過載、逆變器過熱、逆變器短路、散熱器過熱、逆變器孤島、DSP故障、通訊故障等。
3) 匯流箱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陣列輸出直流電壓、光伏陣列輸出直流電流、光伏陣列輸出直流功率、各路輸入總發電功率、總發電量、匯流箱輸出電流、匯流箱輸出電壓、匯流箱輸出功率、電流監測允差報警、傳輸電纜/短路故障告警、空氣開關狀態、故障信息等。
4) 直流柜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輸入相電壓、輸入相電流、支路電流、母線開關狀態、防雷器狀態、故障信息、通訊故障告警等。
5) 交流柜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發電總輸出有功功率、無功功率、功率因數、A/B/C三相電壓電流、短路器狀態、防雷器狀態、故障信息、故障報警等
6) 電能計量表數據:電壓、電流、頻率、功率因數、有功功率、無功功率、負荷曲線、總有功,總無功。
7) 其他設備參數:包括但不限于升壓變壓器、SVG無功補償、10KV匯集線、電能質量監測等設備的運行參數等。
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向當地交流負載和向電網提供電力的電能質量,在諧波、電壓偏差、電壓不平衡度、直流分量、電壓波動和閃變等方面應滿足國家相關標準。應該在并網點裝設滿足《電磁兼容第4-30部分試驗和測量技術電能質量》IEC61000-4-30標準要求的A類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
針對分布式光伏并網電能質量的技術要求參見《分布式電源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NB/T32015-2013)、《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GB/T29319-2012)、《分布式電源并網技術要求》(GB∕T33593-2017)、《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19964-2012)國家相關標準。
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通訊設計應符合《電力通信運行管理規程》(DL/T544-2012)、《電力系統自動交換電話網技術規范》(DLT598-2010)、國家發改委令第14號《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規定》,應選用具備帶有控制功能的電力監控系統,監控終端應采用可信計算技術以實現安全免疫。
1)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數據通信應保證通訊網絡專網專用,包括專用無線網絡和專用熱點等。
2) 發電系統上應用的數據采集系統需要滿足通信安全性要求,數據采集系統應基于非對稱密鑰的加密技術進行身份認證要求。
3) 發電系統上應用的數據采集設備應取得國家級電力行業信息安全領域綜合性科研與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符合整體檢測要求的檢驗報告。
4) 發電系統通過中低壓并網,需滿足電力配網端安全要求:主站與子站/終端不論采用何種通信方式(有線、無線等)必須使用基于非對稱密鑰實現雙方通信實體的雙向身份認證,對傳輸的報文(包括控制命令、參數配置、信息采集等)進行機密性保護和完整性保護
1) 在工程開始施工之前,項目承包單位應取得相關的施工許可文件。
2) 開工所必需的施工圖應通過會審;設計交底應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施工方案應已審批;項目劃分及質量評定標準應確定,工程定位測量基準應確立。
3) 設備和材料的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設備材料。
4) 進場設備和材料的合格證、說明書、測試記錄、附件、備件等均應齊全。
5) 設備和器材的運輸、保管應規范;當產品有特殊要求時,應滿足產品要求的專門規定。
1) 土建工程的施工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的相關規定執行。
2) 測量放線工作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的相關規定執行。
3) 土建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進廠時,應對品種、規格、外觀和尺寸進行驗收,材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中文說明書及相關 性能的檢測報告。
土方工程的施工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16)的相關規定。
1) 混凝土獨立基礎、條形基礎的施工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的相關規定執行。
2) 基礎拆模后,應對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進行檢查,并及時對缺陷進行處理。
3) 外露的金屬預埋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4) 在同一支架基礎混凝土澆筑時,宜一次澆筑完成,混凝土澆筑間歇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應做施工縫處理?;炷翝仓戤吅?,應及時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
5) 支架基礎在安裝支架前,混凝土養護應達到70%強度。
6) 支架基礎的混凝土施工應根據與施工方式相一致的且便于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工作班次及施工段劃分為若干檢驗批次。
7) 預制混凝土基礎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對超過尺寸允許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使用功能的部位,應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
1) 支架基礎的施工不應損害原建筑物主體結構及防水層。
2) 新建屋面的支架基礎宜與主體結構一起施工。
3) 采用鋼結構作為支架基礎時,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應在鋼結構支架施工前結束,鋼結構支架施工過程中不應破壞屋面防水層。
4) 對原建筑物防水結構有影響時,應根據原防水結構重新進行防水處理。
5) 接地的扁鋼、角鋼均應進行防腐處理。
6) 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基礎根據屋頂形式的不同,主要分為夾具固定式基礎和配重塊基礎兩種,對于混凝土屋面,采用最佳傾角安裝的系統,需要參照《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和《光伏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2012考慮足夠的配重,確保對于配重壓塊的設計滿足恒載荷與風載荷等荷載組合的要求。
1) 電纜溝的預留孔洞應做好防水措施。
2) 電纜溝道變形縫的施工應嚴格控制施工質量。
3) 室外電纜溝蓋板應做好防水措施。
支架安裝采用現澆混凝土支架基礎時,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進行支架安裝。支架到場后應做下列檢查:
1) 外觀及防腐涂鍍層應完好無損。
2) 型號、規格及材質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附件、備件應齊全。
3) 對存放在灘涂、鹽堿等腐蝕性強的場所的支架應做好防腐蝕工作。
4) 支架安裝前安裝單位應按照“中間交接驗收簽證書”的相關要求對基礎及預埋件(預埋螺栓)的水平偏差和定位 軸線偏差進行查驗。
固定式支架及手動可調支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5) 采用型鋼結構的支架,其緊固度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及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15)的相關規定。
6) 支架安裝過程中不應強行敲打,不應氣割擴孔。對熱鍍鋅材質的支架,現場不宜打孔。
7) 支架安裝過程中不應破壞支架防腐層。
8) 手動可調式支架調整動作應靈活,高度角調節范圍應滿足設計要求,支架傾斜角度偏差度不應大于±1°。
9) 支架及支架安裝的抗風設計應符合GB5009-2006的要求。
1) 光伏組件應按照設計圖紙的型號、規格和使用說明書進行安裝,組件間的線纜選擇需要考慮開路電壓和短路電流在不同環境溫度和輻照度下的安全系數(通常是開路電壓或短路電流乘以系數1.25)。
2) 光伏組件固定螺栓的力矩值應符合產品或設計文件的規定。
1) 匯流箱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支架和固定螺栓應為防銹件。
2) 匯流箱安裝的垂直偏差應小于1.5mm。
3) 匯流箱內光伏組件串的電纜接引前,必須確認光伏組件側和逆變器側均有明顯斷開點。
1) 采用基礎型鋼固定的逆變器,逆變器基礎型鋼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規定。
項目 | 允許偏差 | ||
mm/m | mm/全長 | ||
不直度 | <1 | <3 | |
水平度 | <1 | <3 | |
位置誤差及不平行度 | …… | <3 |
2) 基礎型鋼安裝后,其頂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A型鋼應有明顯的可靠接地。
3) 逆變器的安裝方向應符合設計規定。
4) 逆變器與基礎型鋼之間固定應牢固可靠。
5) 應根據安裝使用說明書安裝必要的過流保護裝置和隔離開關。
1) 二次設備、盤柜安裝及接線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1-2012)的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設計要求。
2) 通信、遠動、綜合自動化、計量等裝置的安裝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要求。
3) 安防監控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2004)的相關規定。
1) 高壓電器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7-2010)的相關規定。
2) 電力變壓器和互感器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8-2010)的相關規定。
3) 母線裝置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9-2010)的相關規定。
4) 低壓電器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2014)的相關規定。
5) 環境監測儀等其他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文件及產品的技術要求。
1) 光伏發電項目防雷系統的施工應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
2) 光伏發電項目接地系統的施工工藝及要求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16)的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3) 屋頂光伏系統的金屬支架應與建筑物接地系統可靠連接或單獨設置接地。
4) 帶邊框的光伏組件應將邊框可靠接地;不帶邊框的光伏組件,其接地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5) 盤柜、匯流箱及逆變器等電氣設備的接地應牢固可靠、導通良好,金屬盤門應用裸銅軟導線與金屬構架或接地 排可靠接地。
6) 光伏發電站的接地電阻阻值應滿足設計要求。對于上人屋頂,接地電阻應≤4歐姆,對于非上人屋頂,接地電阻應≤10歐姆。
1) 架空線路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3-2014)的有關規定。
2) 電纜線路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2016)的相關規定。
3) 架空線路及電纜的施工還應符合設計文件中的相關要求。
1) 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保溫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國家產品標準。承包方用于項目的材料應經過監理和發包人的批準,并提供樣板給監理和發包人確認后方可使用。
2) 屋面工程施工前,承包方應進行圖紙會審,并編制屋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報監理和發包人審批。
3) 屋面工程施工時,承包方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查的“三檢”制度,并有完整的檢查記錄、每道工序完成,應經過監理和發包人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 屋面工程的防水層應由經資質審查合格的防水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5) 屋面的保溫層和防水層嚴禁在雨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工。施工環境氣溫宜符合《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12)的規定。
6) 屋面工程的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滿足《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定規程》(DL/T5210.1-201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和國家現行有關規范的規定。
7) 屋面工程完工后應進行淋水或蓄水試驗。
1) 外表應無嚴重的裂縫、蜂窩麻面、孔洞、露筋情況。
2) 所用混凝土的強度符合設計指南要求。
3) 砌筑整齊平整,無明顯歪斜、前后錯位和高底錯位。
4) 與原建(構)筑物連接應連接牢固可靠,連接處做好防腐和防水處理,屋頂防水結構未見明顯受損。
5) 配電箱、逆變器等設備壁掛安裝于墻體時,墻體結構荷載需滿足要求。
6) 如采用結構膠粘結地腳螺栓,連接處應牢固無松動。
7) 預埋地腳螺栓和預埋件螺母、墊圈三者匹配配套,預埋地腳螺栓的螺紋和螺母完好無損,安裝平整、牢固、無松動,防腐處理規范。(該項為備查項)
8) 屋面保持清潔完整,無積水、油污、雜物,有通道、樓梯的平臺處無雜物阻塞。(該項為加分項)
1) 組件標簽同認證證書保持一致。
2) 組件安裝按設計圖紙進行,組件方陣與方陣位置、連接數量和路徑應符合設計要求。
3) 組件方陣平整美觀,平面和邊緣無波浪形。
4) 光伏組件不得出現破碎、開裂、彎曲或外表面脫附,包括上層、下層、邊框和接線盒。
1) 光伏連接器外觀完好,表面不得出現嚴重破損裂紋。
2) 光伏連接器接頭壓接牢固,固定牢固,
3) 不得出現自然垂地的現象。
4) 不得放置于積水區域。
5) 不得出現兩種不同廠家的光伏連接器連接使用的情況。
1) 外觀及防腐涂鍍層完好,不得出現明顯受損情況。
2) 采用緊固件的支架,緊固應牢固,不得出現抱箍松動和彈墊未壓平現象。
3) 支架安裝整齊,不得出現明顯錯位、偏移和歪斜。
4) 支架及緊固件材料防腐處理符合本指南要求。
1) 外觀完好,表面無破損,重要標識無模糊脫落現象。
2) 電纜兩端應設置規格統一的標識牌,字跡清晰、不褪色。
1) 電纜應排列整齊和固定牢固,采取保護措施,不得出現自然下垂現象;電纜原則上不應直接暴露在陽光下,應采取橋架、管線等防護措施或使用輻照型電纜。
2) 單芯交流電纜的敷設應嚴格符合相關要求,以避免渦流現象的產生,嚴禁單獨敷設在金屬管或橋架內。
3) 雙拼和多拼電纜的敷設應嚴格保證路徑同程、電氣參數一致。
4) 電纜穿越隔墻的孔洞間隙處,均應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各類配電設備進出口處均應密封性好。
1) 應采用專用的電纜中間連接器,或設置專用的電纜連接盒(箱)。
2) 當采用鋁或鋁合金電纜時,在銅鋁連接時,應采用銅鋁過渡接頭。
3) 直流側的連接電纜,采用光伏專用電纜。
橋架與管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布置整齊美觀,轉彎半徑應符合指南要求。
2) 橋架、管線與支撐架連接牢固無松動,支撐件排列均勻、連接牢固穩定。
3) 屋頂和引下橋架蓋板應采取加固措施。
4) 橋架與管線及連接固定位置防腐處理符合指南要求,不得出現明顯銹蝕情況。
5) 屋頂管線不得采用普通PVC管。
匯流箱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在顯要位置設置銘牌、編號、高壓警告標識,不得出現脫落和褪色。
2) 箱體外觀完好,無形變、破損跡象。箱門表面標志清晰,無明顯劃痕、掉漆等現象。
3) 箱體門內側應有接線示意圖,接線處應有明顯的規格統一的標識牌,字跡清晰、不褪色。
4) 箱體安裝應牢固可靠,且不得遮擋組件,不得安裝在易積水處或易燃易爆環境中。
5) 箱內接線牢固可靠,壓接導線不得出現裸露銅絲,箱外電纜箱外電纜不應直接暴露在外。
6) 箱門及電纜孔洞密封嚴密,雨水不得進入箱體內;未使用的穿線孔洞應用防火泥封堵。
7) 箱體應有防曬措施。
1) 應在顯要位置設置銘牌,型號與設計一致,清晰標明負載的連接點和直流側極性;應有安全警示標志。
2) 外觀完好,不得出現損壞和變形,無明顯劃痕、掉漆等現象。
3) 有獨立風道的逆變器,進風口與出風口不得有物體堵塞,散熱風扇工作應正常。
4) 所接線纜應有規格統一的標識牌,字跡清晰、不褪色。
1) 應安裝在通風處,附近無發熱源,且不得安裝在易積水處和易燃易爆環境中。
2) 現場安裝牢固可靠,安裝固定處無裂痕。
3) 壁掛式逆變器與安裝支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不得出現明顯歪斜,不得影響墻體自身結構和功能。
1) 接線應牢固可靠。
2) 接頭端子應完好無破損,未接的端子應安裝密封蓋。
防雷與接地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地干線應在不同的兩點及以上與接地網連接或與原有建筑屋頂防雷接地網連接。
2) 接地干線(網)連接、接地干線(網)與屋頂建筑防雷接地網的連接應牢固可靠。鋁型材連接需刺破外層氧化膜;當采用焊接連接時,焊接質量符合要求,不應出現錯位、平行和扭曲等現象,焊接點應做好防腐處理。
3) 帶邊框的組件、所有支架、電纜的金屬外皮、金屬保護管線、橋架、電氣設備外露殼導電部分應與接地干線(網)牢固連接,并對連接處做好防腐處理措施。
4) 接地線不應做其他用途。
5) 必要時應測量接地電阻。
巡檢通道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頂應設置安全便利的上下屋面檢修通道。
2) 光伏陣列區應有設置合理的日常巡檢通道,便于組件更換和沖洗。
3) 巡檢通道設置屋面保護措施,以防止巡檢人員由于頻繁踩踏而破壞屋面。
1) 室內應整潔干凈并有通風或空調設施,室內環境應滿足設備正常運行和運檢要求。
2) 室內應掛設值班制度、運維制度和光伏系統一次模擬圖。
3) 室內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滅火器等消防用具且標識正確、清晰。
4) 柜、臺、箱、盤應合理布置,并設有安全間距。
5) 室內安裝的逆變器應保持干燥,通風散熱良好,并做好防鼠措施。
6) 有獨立風道的逆變器,風道應具有防雨防蟲措施,風道不得有物體遮擋封堵。
1) 柜、臺、箱、盤的電纜進出口應采用防火封堵措施。
2) 設置接地干線,電氣設備外殼、基礎槽鋼和需接地的裝置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
3) 裝有電器的可開啟門和金屬框架的接地端子間,應選用截面積不小于4㎡的黃綠色絕緣銅芯軟導線連接,導線應有標識。
4) 電纜溝蓋板應安裝平整,并網開關柜應設雙電源標識。
1) 預裝式設備房原則上應安裝在地面室外,其防護等級滿足室外運行要求,并滿足當地環境要求。
2) 預裝式設備房基礎應高于室外地坪,周圍排水通暢。
3) 預裝式設備房表面設置統一的標識牌,字跡清晰、不褪色,外觀完好,無形變破損。
4) 預裝式設備房內部帶有高壓的設施和設備,均應有高壓警告標識。
5) 預裝式設備房或箱體的井門蓋、窗和通風口需有完善的防塵、防蟲、通風設施,以及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滲漏雨水設施。
6) 預裝式設備房和門應可完全打開,滅火器應放置在門附近,并方便拿取。
7) 設備房室內設備應安裝完好,檢測報警系統完善,內門上附電氣接線圖和出廠試驗報告。
8) 設備房外殼及內部的設施和電氣設備中的屏蔽線應可靠接地。
建議以下列評價標準來執行,判斷光伏系統的質量水平:
1) 年/月/日等效利用小時數
年/月/日等效利用小時數(kW發電量),對于不同地域的項目,代表了資源條件的好壞;對于同一地域的項目,則代表了資源利用率和設計方案的先進性,值越高越好。
年/月/日等效利用小時數的計算公式為:
Y = EAC/PAC
式中,Y為等效利用小時數,h,或kW發電量,kWh/kW;EAC為并網點的年/月/日發電量,kWh;PAC為按年/月/日電站額定交流功率,即逆變器額定功率之和,kW。
2) PR光伏系統能效比
能效比(Performance Ratio,PR)是國際通用的光伏系統質量評價指標,這一指標代表了光伏系統評價時段內的可靠性和綜合效率的高低,但不代表項目的經濟性,也不代表設計的先進性。IEC 61724-1給出能效比的定義為:
PR= (Eac/P0)/(H/G) =光伏等效利用小時數/峰值日照時數=Eac/(P0H/G)=實際輸出能量/理想輸入能量。
式中,PR為能效比,%;Eac為光伏系統的交流輸出電量,kWh;P0為光伏方陣額定直流功率,即光伏組件功率的代數和,kW;H為方陣面實際收集到的太陽輻射量,kWh/平方米;G為標準輻照度,1kW/平方米。
表1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驗收資料審查表(參照文本)
類 型 | 序 號 | 驗收資料 | 380V及以下并網 | 10kV及以上并網 | 資料要求 | |
1 | 項目驗收申請及項目信息一覽表 | 信息清晰、完整。 | ||||
2 | 項目備案文件 | 真實、完整,與項目實際匹配一致。 | ||||
3 | 電力并網驗收意見單 | 通過電網驗收。 | ||||
4 | 并網前單位工程調試報告(記錄) | 由建設單位提供,其中光伏并網系統調試檢查表中的各個檢查項目都應該符合要求。 | ||||
5 | 并網前單位工程驗收報告(記錄) | 由建設單位提供,包括內部驗收專家組及專家組出具的“單位工程驗收意見書”。 | ||||
6 | 1)房屋(建構筑物)安裝光伏后的荷載安全計算書(雙梯板屋面和金屬屋面) 2)房屋(建構筑物)安裝光伏后的荷載安全說明資料(混凝土屋面) | 安全計算書計算完整;安全說明資料邏輯清晰。最后結論:荷載安全,可安裝。 | ||||
7 | 各專業竣工圖紙 | 應包含以下專業:土建工程(混凝土部分、砌體部分、支架結構圖)、安裝工程(電氣一次、二次圖紙、防雷與接地圖紙、光伏布置圖、給 | ||||
必查 項 | 排水圖紙)、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等。 | |||||
8 | 設計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 應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設計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證書》。 | ||||
9 | 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竣工報告 | 應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或《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證書》以及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 ||||
10 | 如采用結構膠粘結地腳螺栓,需提供拉拔試驗的正式試驗報告 | 測試數據應符合設計要求。 | ||||
11 | 運行維護及其安全管理制度 | 清晰完整。 | ||||
12 | 運維人員接受培訓記錄 | 需組織過專業人員培訓。 | ||||
13 | 接地電阻檢測報告 | 建設單位提供,符合設計要求。 | ||||
必查項 | 14 | 主要設備材料認證證書或質檢報告 | 由建設單位提供,必須出具以下產品的證書或 者報告,并要求產品與現場使用情況一致: 1. 組件、逆變器、光伏連接器:需出具由國家認監委認可的認證機構提供的產品認證報告; 2. 斷路器和電纜認證; 3. 光伏專用直流電纜認證; 4. 匯流箱、變壓器、箱變認證或質檢報告。 | |||
備查項 | 1 | 設計交底及變更記錄 | 建設單位提供。 | |||
2 | 接入系統方案確認單 | 電網確認受理項目接入系統申請并制定初步接入方案。 | ||||
3 | 接入電網意見函 | 電網同意項目接入電網,雙方確認接入方案。 | ||||
4 | 購售電合同 | 嚴格執行審查會簽制度,合規合法。 | ||||
5 | 并網調度協議 | 項目公司與電網共同簽訂。 | ||||
6 |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及評定資料(含土建及電氣) | 完整齊備,檢查評定合格。 | ||||
7 |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及評定資料(含土建及電氣) | 完整齊備,驗收合格。 | ||||
8 |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含土建、安裝) | 完整齊備,施工單位自行檢查,建設單位驗收合格。 | ||||
9 | 組件廠家10年功率和25年功率衰減質保書 | 合法注冊組件廠家出具。 |
表2 項目驗收意見模板
20XX年XX月XX日,(驗收組織單位)在(地點)組織召開了(項目名稱)的驗收會,驗收組聽取了(項目投資方/設計方/建設方)(單位名稱)所做的項目匯報,并進行了項目現場檢查和相關資料審查,經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1. 提供驗收的資料(基本/嚴重不)齊全,(不)符合驗收要求。 2. 項目的安裝地點: 3. 裝機容量: 4. 并網發電的時間: 5. 項目整改意見如下: 5.1 5.2 …… 驗收專家組認為,該項目(合格,同意通過驗收/需要進行整改后重新組織驗收) 或(/不合格,須在將上述(4.X幾項整改項目)進行整改后重新組織驗收。) (對項目驗收存有異議的專家,寫明不同意見,并簽字。) 驗收專家組: 年 月 日 |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委托專業光伏運維服務商對項目進行定期檢修、清洗、維護。運維服務商需按照以下標準進行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項目運維工作。
1) 光伏發電系統全套竣工圖紙。
2) 關鍵設備說明書、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
3) 關鍵設備出廠檢驗記錄。
4) 設備安裝調試、交接記錄。
5) 設備臺賬、設備缺陷管理檔案。
6) 應急預案。
1) 光伏發電系統所有設備的自身信息包括序列號、廠家、型號、生產日期、產品序列號、 內部配置及質保期等都應該明確記錄并以書面或電子文檔的形式妥善保存,可方便的查詢。
2) 光伏發電系統巡檢及維護記錄。
3) 光伏發電系統各個關鍵設備運行狀態與運行參數記錄。
4) 事故處理記錄。
5) 防雷器、熔斷器巡檢維護記錄。
6) 逆變器自動保護動作記錄。
7) 開關、微機保護及自動裝置巡檢維護記錄。
8) 關鍵設備更換記錄。
9) 工作票和操作票或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維護任務與執行記錄。
10) 設備臺帳。
懸掛位置應便于現場人員安全需要,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危險警告牌。
2) 高空操作,防墜落。
3) 接地保護端子標識。
4) 地埋電纜標識。
5) 消防標識。
6) 禁止步入區域所需要劃分警示線。
光伏發電系統運行維護應配備必備工具和維護專用工具和防護工具。并針對下列系統運行指標進行持續管理與評估。
光伏發電系統中各關鍵設備、系統的效率應達到設計要求,對各關鍵設備、系統的效率應進行實時監控及定期測試,所有數據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的形式妥善保存。
光伏發電系統中各關鍵設備應處于良好運行狀態,應定期對各關鍵設備進行檢查,降低故障發生率。各個關鍵設備的運行記錄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的形式妥善保存。
光伏發電系統發生故障時,運維服務人員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發現并針對現場故障進行處理。所有光伏發電系統發生的故障需要有明確的記錄,故障記錄以書面或電子文檔等形式妥善保存。故障記錄應包括但不限于:
1) 故障發生的設備。
2) 故障發生時間與故障記錄時間。
3) 故障現象表征,故障發生的范圍,發生故障的設備本身的現象和外延設備的現象。
4) 故障產生原因的判斷與依據,短期與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5) 故障排除方法與過程描述。
6) 故障排除后的設備運行參數與狀態量。
7) 故障解決人員。
光伏發電系統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組件清潔預案。 在光伏組件出現異常遮擋時,應及時進行現場維護。應定期對光伏組件下列問題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維護。
1) 組件邊框不應有變形,玻璃不應有破損。
2) 光伏組件不應有氣泡、EVA脫層、水汽、明顯色變;背板不應有劃傷、開膠、鼓包等。
3) 接線盒塑料不應出現變形、扭曲、開裂、老化及燒毀等。
4) 導線連接應牢靠,導線不應出現破損;導線管不應有破損。
5) 銘牌應平整,字體清晰可見;光伏組件上的帶電警告標識不得缺失;光伏組件上的帶電警告標識不能丟失。
6) 電池片不應有破損、隱裂、熱斑等;金屬邊框的光伏組件,邊框必須牢固接地,邊框和支架應結合良好,組件邊框、支架到接地點的電阻不大于0.1Ω;接觸電阻應不大于4Ω。
1) 絕緣電阻
進行絕緣電阻測試前,應將光伏組串與其他電氣設備的連接斷開。光伏組串正負極對地絕緣阻抗應符合下表要求:
系統電壓(V) | 測試電壓(V) | 最小絕緣電阻 (MΩ) |
120 | 250 | 0.5 |
<600 | 500 | 1 |
<1000 | 1000 | 1 |
2) 光伏組件 IV 特性
應定期測試光伏組件IV特性衰減程度,使用光伏組件IV特性測試儀測試光伏組件及接入匯流箱的光伏組串的IV特性。
3) 光伏組件紅外熱斑檢測
當太陽輻照度為500W/m2 以上,風速不大于2m/s,且無陰影遮擋時,同一光伏組件外表面(電池 正上方區域)在溫度穩定后,溫度差異應小于20℃。
需用紅外熱像儀定期對光伏組件進行熱斑檢測,對溫度過高的電池片進行及時更換,以避免組件所產生的能量被熱斑的組件所消耗,同時避免由于熱斑可能給太陽能組件或系統的壽命帶來的威脅。
匯流箱、配電柜、逆變器、變壓器等設備的結構和機柜本身的制造質量、主電路連接、二次線及電氣元件安裝等應符合檢修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應定期對接地與防雷系統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1) 各種避雷器、引下線等應安裝牢靠。
2) 避雷器、引下線等應完好,無斷裂、銹蝕、燒損痕跡等情況發生。
3) 避雷器、引下線各部分應連接良好。
4) 各關鍵設備內部浪涌保護器應符合設計要求、并處于有效狀態。
5) 各接地線應完好;各接地線標識標志應完好。
6) 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電纜的運行維護參照《電力電纜運行規程》(DL/T1253-2013)的相關規定執行。
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實時監測各關鍵設備的運行狀態,確?;A數據的全面性、連續性和準確性。 對于無人值守光伏發電系統,光伏發電系統運維組織應保證全天侯不間斷監控,以隨時發現故障報警并及時修復。
應定期對下列問題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1) 監控及數據傳輸系統的設備應保持外觀完好,螺栓和密封件應齊全,操作鍵應接觸良好, 顯示數字應清晰。
2) 各設備內部傳感器、數據采集及發送裝置應完好。
3) 超過使用年限的數據傳輸系統中的主要部件,應該及時更換。
應定期對監測系統下列參數進行測試,并保證其符合使用要求:
1) 匯流箱數據。
2) 交直流配電柜數據。
3) 逆變器數據。
4) 環境監測站數據。
5) 電能計量表數據。
施工單位與運維服務單位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兩級安全教育,組織安排定期進行《安規》、《運規》《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反措實施細則》、《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和考試,對未進行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安排上崗,提高全員防范事故的意識,增強防范事故的能力,促進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工作或作業場所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GB26860-2011)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14);加大對相關員工的光伏防火滅火常識,自覺做好消防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業務訓練,使其掌握撲滅被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的方法。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避免干擾正常辦公,施工區域與辦公場所應隔離,具體標準與應采取的措施需參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范。